关于审核评估各专项工作组报送评建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9 浏览次数: 271

各专项工作组:

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精神,为确保我校分项撰写自评报告、自评自建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评建办公室与各专项工作组之间以及各工作组内部之间的协调沟通,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及成员部门需报送审核评估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应向评建办公室报送1名审核评估具体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人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

2.各专项工作组成员部门应向牵头部门报送1名审核评估具体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人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牵头部门应汇总成员部门人员名单后向评建办公室备案。

二、报送时间

请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于42315:00之前将牵头部门和成员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名单及联络员名单纸质版统一报送评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pg@dlou.edu.cn

    联系人:于盛达,杨;联系电话:84763179

附件:评建工作联络人名单.docx

    评建办公室(教务处代章)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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