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学校将开展本科教学档案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筛选。各教学单位在档案清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15〕144 号)和《关于修订本科教学材料存档目录的通知》(大海大评建发〔2016〕2号)等文件规定的存档年限筛选出超出存档年限的教学档案。
二、灵活处理。超出存档年限的教学档案,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存档时间。
三、履行手续。需要销毁的教学档案应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档案销毁审批表》(见附件),报有关部门审批,待审核通过后进行销毁。
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下旬完成本科教学档案的清理工作,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档案室建设及档案清理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档案销毁审批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招生就业处
2016年5月12日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档案销毁审批表》.docx